尊敬的投資者:
依據(jù)中金所《關于提示國債期貨交割相關事項的通知》,對持有國債1812合約的客戶在11月29日仍未通過國債托管賬戶審核的,請于2018年11月29日上午11點前將國債1812合約持倉清零。對未按規(guī)定平倉的客戶,公司將按交易所要求對違規(guī)持倉進行強行平倉處理。
請各位投資者注意控制賬戶風險,做好國債托管賬戶申報和交割風險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關于提示國債期貨交割相關事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