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依據(jù)大商所發(fā)〔2020〕128號《關于液化石油氣期貨合約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本公司經(jīng)研究決定, 液化石油氣期貨合約保證金收取標準為合約價值的16%。
請各位投資者密切關注市場變化,謹慎運作,理性投資,防范風險。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