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發(fā)〔2021〕465號
各會員單位及相關主體:
經研究決定,自2021年10月28日交易時(即10月27日夜盤交易小節(jié)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焦煤和焦炭期貨各月份合約上單日開倉量不得超過50手。該單日開倉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當日在焦煤和焦炭品種單個期貨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開倉數量不受限制。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賬戶按照一個賬戶管理。
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況對交易限額進行調整。
特此通知。
大連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27日